陜西高新區(qū)中水回用、西南熱電配套等項目輸水管線可利用苗木評估競爭性談判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qū):陜西省,榆林市,市轄區(qū)
一、招標條件
本高新區(qū)中水回用、西南熱電配套等項目輸水管線可利用苗木評估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 29.4124 萬元,招標人為榆林高新城市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其它方式。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高新區(qū)中水回用、西南熱電配套等項目輸水管線可利用苗木評估,招標內容為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高新區(qū)中水回用、西南熱電配套等項目輸水管線可利用苗木評估;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高新區(qū)中水回用、西南熱電配套等項目輸水管線可利用苗木評估)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投標人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事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企業(yè)法人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標識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法人應提供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登記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備林業(yè)調查規(guī)劃設計丙級(含丙級)及以上資質;擬派項目負責人具備中級及以上林業(yè)相關專業(yè)的技術職稱;
3、財務狀況報告:提供完整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時間至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財務報表或其開標前三個月內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4、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證明:提供 2024 年06 月 01 日至今已繳存的至少一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銀行繳費單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稅收繳納證明:提供 2024 年06 月 01 日至今已繳納的至少一個月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時間以稅款所屬日期為準、稅種須包含增值稅或企業(yè)所得稅),依法免稅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