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永川區(qū)臨江片區(qū)污水管網更新改造工程(一期)EPC總承包公告
永川區(qū)臨江片區(qū)污水管網更新改造工程(一期)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川區(qū)臨江片區(qū)污水管網更新改造工程已由重慶市永川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永發(fā)改投﹝2024﹞126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重慶市永川區(qū)政鑫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重慶市永川區(qū)政鑫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一期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永川區(qū)臨江片區(qū)。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建設內容為地下污水管網等進行改造修復,改建及修復污水管網24.53千米,其中:一期修建8.96千米,其中d300管網2.82千米、d400管網2.61千米、d600管網1.9千米、d1000管網0.89千米、d1500管網0.74千米等其他附屬工程。
2.3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4256.17萬元。
2.4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本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竣工驗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修復、保修工作和本項目招標期內招標人發(fā)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補遺)等通知文件、技術交底等。具體范圍如下:
(1)設計招標內容及范圍:項目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全部設計、工程施工現場設計代表服務及后期服務,核準報告編制等配合招標人完成施工階段審批手續(xù)的辦理工作;按照審核確認的施工圖,完成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完工階段、完工驗收、交付使用直至缺陷責任期結束、配合完成竣工驗收。
(2)建筑安裝部分:包括施工、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及安裝、調試(若有),直至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等所有工作。
(3)總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對本項目的質量、安全、工期、投資等全面管控和負責,完成本項目 epc 總承包各階段的報建、審查、審批、核準、辦證、備案、外協談判等的相關手續(xù)辦理、協調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評估和檢查、綜合調試、竣工圖的審核、試運行考核、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等直至滿足招標人要求并交付發(fā)包人接收使用。各階段設計成果必須經過發(fā)包人審定后方可實施。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招標由項目業(yè)主和總承包人共同招標,招標文件等必須經發(fā)包人審核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 395 日歷天,缺陷責任期 24個月。其中:
設計周期: 30 日歷天;
施工工期: 365 日歷天;
2.6 標段劃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
(1)和
(2)資質:
(1)設計資質(具備下列任一資質)
1)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工程設計市政行業(yè)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yè)(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yè)(排水工程)專業(yè)甲級資質。
(2)施工資質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1.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業(yè)績條件: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1.3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施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1 若為聯合體投標,必須滿足上述第3.1.1款的資質要求,并在業(yè)績、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能力;牽頭單位必須為施工企業(yè),并須簽署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及其工作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