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冷瀆港河道清淤及再生水補水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冷瀆港河道清淤及再生水補水工程(工程名稱)施工(標段名稱)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冷瀆港河道清淤及再生水補水工程 (工程項目名稱)已由 無錫市高新區(qū)(新吳區(qū))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關于冷瀆港河道清淤及再生水補水工程立項的批復 錫新行審許【2024】28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國有資金:100% ,招標人為 無錫市新吳區(qū)重點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為 江蘇信中天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冷瀆港河道清淤及再生水補水工程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建設地點: 無錫市
2.2項目總體建設內(nèi)容、總投資金額、總工期:對冷瀆港(機場路-永樂路)2350m河道全線清淤,河底淤泥量約4萬立方米;利用新城污水處理廠優(yōu)質尾水對冷瀆港進行生態(tài)補水,再生水補水管從現(xiàn)狀冷瀆港補水管(機場路東側)接駁,并沿河道往上游敷設,至河道上游(永樂路),主線長約2350m,主管DN600,河道等級3級。同步建設圍堰、駁岸修復、附屬設施、控制設施等配套工程。項目總投資約3000萬元。總工期:210日歷天。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 招標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nèi)的施工,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本項目對應投資金額:1685.0036萬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 本項目計劃工期21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開工令為準,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賠償金額是以中標價的千分之五來計算。誤期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為中標價的3%。
2.5質量要求
質量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若工程質量達不到一次性驗收合格標準的,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業(yè)主按中標價的3%支付違約金。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
(2)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自2019年12月13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800萬元的水利水電工程。要求提供:a.中標通知書或者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發(fā)包人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b.合同協(xié)議書;c.完工(竣工)驗收證明或竣工(完工)驗收鑒定書<鑒定書需含簽名表>,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人員變更證明資料。完工(竣工)驗收證明需具備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施工單位四方驗收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非項目部章、科室章)。合法分包的工程業(yè)績予以認可,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同上。類似工程的時間以完工(竣工)驗收證明或竣工(完工)驗收鑒定書<鑒定書需含簽名表>時間為準。類似工程的金額以中標通知書金額(或者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發(fā)包人單位公章(非項目部章、科室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上的金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