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蒙古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水利部督查問題洪評技術服務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水利部督查問題洪評技術服務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水利部督查問題洪評技術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06-07-04D-2024-D-A29674】),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 項目概況:按照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的整改方案,需對中國電信阿拉善分公司通信桿路占用排洪河道進行洪水影響評價技術服務。
1.2 采購內(nèi)容及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采購內(nèi)容:對阿拉善電信公司本地網(wǎng)光纜桿路跨越沙爾布爾德溝和依克呼都格高勒河道的通信光纜線路辦理涉河建筑項目洪水影響評估報告。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nèi)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 采購預算:含稅31800.00元。
1.4 供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5日內(nèi)完成評價服務。
1.5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為不含稅30000元人民幣,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依法注冊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應提供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2.1.2供應商須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響應文件中須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文件復印件或提供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承諾函審核);
2.1.3供應商不得存在詢比文件中規(guī)定的“供應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1.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nèi)(響應截止時間前36個月)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zhì)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nèi)(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nèi)(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