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中灶火及那棱格勒河流域柴達木盆地荒漠化防治與生態(tài)保護修復項目(2024年)標段六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中灶火及那棱格勒河流域柴達木盆地荒漠化防治與生態(tài)保護修復項目(2024年)貨物(技術服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中灶火及那棱格勒河流域柴達木盆地荒漠化防治與生態(tài)保護修復項目(2024年)招標人為格爾木市林業(yè)和草原局,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超長期國債資金及地方配套,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中灶火及那棱格勒河流域柴達木盆地荒漠化防治與生態(tài)保護修復項目(2024年)貨物(技術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建設地點:烏圖美仁鄉(xiāng)、郭勒木德鎮(zhèn)
(2)規(guī)模及招標范圍:工程固沙10萬畝、封沙育林草11萬畝
2.2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E6301000076054177001006
標段名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中灶火及那棱格勒河流域柴達木盆地荒漠化防治與生態(tài)保護修復項目(2024年)標段六
招標貨物(技術服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guī)格:工程固沙面積為11409畝
交貨地點:烏圖美仁鄉(xiāng)
交貨期:141.0天 具體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
服務事項:工程固沙面積為11409畝
投標所需身份類型:施工單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資質,投標人須具備經營范圍防沙治沙或沙化治理或生態(tài)保護修復恢復類,同時提供所投產品的第三方質量檢測報告。業(yè)績。
3.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