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安江航道綜合整治提升工程特許經(jīng)營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安江航道綜合整治提升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已列入《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fā)水運“十四五”發(fā)展規(guī)劃重點項目的通知》(交規(guī)劃發(fā)〔2023〕161號)正選項目,并由黃山市人民政府批準采用特許經(jīng)營模式實施。本項目特許經(jīng)營方案已經(jīng)審核,擬引入社會資本負責項目的投融資、建設、運營管理等。本項目招標人為黃山市交通運輸局,招標代理為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的社會資本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新安江航道綜合整治提升工程特許經(jīng)營項目
2.2 招標項目編號:HJAGC2024G138
2.3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4 建設地點:安徽省黃山市境內(nèi)
2.5 建設內(nèi)容:工程起自屯溪湖邊閘下,終于歙縣街口,全長77.3公里,按天然和渠化河流V級標準級建設,主要建設內(nèi)容包括新建柘林樞紐、新建妹灘船閘及魚道、航道疏浚、護坡護岸、改建王村大橋、新建3座服務區(qū)、新建8座便民碼頭、航標配布、橋梁防撞、影響處理、建設配套工程等。
具體建設內(nèi)容以經(jīng)批復的設計文件為準。
2.6 建設規(guī)模:
(1)航道工程:擬按天然和渠化河流V級航道標準建設,航道水深取2.0m,設計雙向航道底寬45m,最小彎曲半徑270m,全長約77.3公里。
(2)柘林樞紐船閘工程:有效尺度均為120×12×3.0m(長×寬×門檻最小水深);柘林樞紐泄水閘的建筑物級別主要建筑物為2級,次要建筑物為3級;柘林樞紐攔河閘:設計洪水標準30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100年一遇,臨時性水工建筑物洪水重現(xiàn)期標準采用10年一遇;抗震設防類別為乙類,地震設計烈度為VI度;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閘門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
(3)妹灘船閘工程:有效尺度均為120×12×3.0m(長×寬×門檻最小水深)。
(4)橋梁及接線工程:公路等級二級,設計時速60公里/時。路基設計寬度12m,行車道寬9m,王村大橋主橋采用(65+100+65)m連續(xù)梁結構,橋梁全寬18m,雙向兩車道通行,汽車荷載為公路-Ⅰ級。
(5)便民碼頭工程:300噸級碼頭。
具體建設規(guī)模以經(jīng)批復的設計文件為準。
2.7 項目投資估算:本項目擬定工程估算總投資約為315744.79萬元。
2.8 特許經(jīng)營期限:本項目擬引入社會資本負責項目的投融資、建設、運營管理等工作。特許經(jīng)營期限暫定為40年(含建設期4年)。本項目計劃工程建設期為2024年底~2028年底(48個月),項目公司成立后應立即開展項目前期準備工作;運營期自項目交工之日起至項目移交之日止。
2.9 招標范圍
本項目由黃山市人民政府授權黃山市交通運輸局為實施機構,實施機構負責本項目的推進實施;授權黃山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或其下屬公司(以下簡稱“黃山建投或其下屬公司”)為政府出資人代表參與本項目。黃山市交通運輸局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社會資本,中標的社會資本與黃山市交通運輸局簽訂項目《投資合作協(xié)議》。中標社會資本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招標文件約定,與黃山建投或其下屬公司共同出資成立項目公司(黃山建投或其下屬公司股權比例不高于40%)。項目公司成立后,由黃山市交通運輸局與項目公司簽署《特許經(jīng)營協(xié)議》,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授予項目公司特許經(jīng)營權,在授權范圍內(nèi),由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的投融資、建設、運營管理等工作,并接受實施機構等相關部門的監(jiān)管。本項目回報機制為使用者付費,項目公司通過游船收入、非游船收入以及對項目沿線增值服務開發(fā)獲得的其他經(jīng)營收入等,回收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成本并獲得合理收益。合作期限屆滿,項目公司將項目相關資產(chǎn)及權益按照特許經(jīng)營協(xié)議的約定無償移交給黃山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機構。其他內(nèi)容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應為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且合法存續(xù),沒有處于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tài)。
3.2 財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