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城南陽市方城縣漢山水庫工程項目安全監(jiān)測標-招標公告
南陽市方城縣漢山水庫工程項目安全監(jiān)測標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陽市方城縣漢山水庫工程項目安全監(jiān)測標已由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豫發(fā)改農經【2022】692號批準建設,項目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南陽豫資漢山水庫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北京中興恒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全流程電子輔助招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南陽市方城縣漢山水庫工程項目安全監(jiān)測標
2.2項目編號:JS-G-20240320-021
2.3建設地點:河南省南陽市方城縣袁店鄉(xiāng)
2.4項目概況:漢山水庫工程規(guī)模為大(2)型,工程等別為II等,主要建筑物級別為2級,次要建筑物級別為3級,臨時建筑物級別為4級。水庫大壩和溢流堰消能防沖建筑物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標準設計,5000年一遇洪水標準校核?缥菜髽蚝奢d標準按公路I級,橋梁安全等級為一級,設計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
漢山水庫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壩、溢流堰、放空洞、輸水洞。大壩采用“土質防滲體分區(qū)壩+溢流堰方案”的組合壩型,總長2140米。其中,土壩段長2036.5米,采用土質防滲體分區(qū)壩,最大壩高26.6米;混凝土壩段長103.5米,布置溢流堰、連接段、放空洞、輸水洞等建筑物。
2.5招標范圍:南陽市方城縣漢山水庫工程項目范圍內的全部安全監(jiān)測工作。包括安全監(jiān)測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運輸、驗收和保管;監(jiān)測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技術標準和合同,做好監(jiān)測儀器和設備的率定、調試、檢驗、安裝、埋設和維護,相關土建工作、電纜敷設,施工期間、竣工驗收前及竣工驗收后一年的數據采集、資料整編、分析工作、觀測設施和觀測資料的移交及人員培訓;為自動化項目提供必要的參數、調試等配合工作;并為發(fā)包人永久觀測人員接收施工期觀測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證監(jiān)測數據連續(xù)、可靠、完整,并對監(jiān)測成果負責并將可能反映工程安全隱患的監(jiān)測數據及時報告等。
2.6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7計劃工期:1080日歷天(36個月),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通過)項目竣工驗收后1年為止;
2.8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地方相關規(guī)范及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工程專業(yè)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項目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水利工程專業(yè)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均需提供社保繳納證明);除項目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外項目管理人員不少于4人(均需提供社保繳納證明);
3.3投標人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專職技術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項目從事監(jiān)測業(yè)務,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若承擔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變更手續(xù)齊全以及其他符合規(guī)定情形的,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可視為無在建工程,開標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認可);
3.4投標人需具有CMA計量認證資格;
3.5投標人近三年度(2020、2021、2022)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債務,沒有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yè)按實際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業(yè)無審計報告須提供基本開戶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資信證明開具時間應在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之后);
3.6依據財庫〔2016〕125號文件規(guī)定,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拒絕其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投標人需提供規(guī)范的信用報告,信用報告應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下載,信用報告的生成日期為本項目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10日內;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提供招標公告發(fā)布之后的網站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公章);
3.7投標人、授權委托人及相關執(zhí)(從)業(yè)人員須在“水利建設市場監(jiān)管平臺”信用信息公開(以網上公示的為準),授權委托人及相關執(zhí)(從)業(yè)人員應是本單位正式員工(同時具有養(yǎng)老保險證明、勞動合同、工資關系);
3.8投標人需提供無行賄犯罪記錄承諾函(承諾對象包括:投標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擬任項目負責人、委托代理人),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若承諾不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9投標人公開的信用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提交的相關材料弄虛作假的,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