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城區(qū)龍河鎮(zhèn)羅圩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宿城區(qū)龍河鎮(zhèn)羅圩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貨物采購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宿城區(qū)龍河鎮(zhèn)羅圩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已由宿遷市宿城區(qū)行政審批局以宿區(qū)行審核[2023]27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宿遷市興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宿城區(qū)龍河鎮(zhèn)羅圩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實行電子化“不見面”招標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概況:宿城區(qū)龍河鎮(zhèn)羅圩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設備采購及安裝,本項目招標控制價12600836.97元。
2.2 交貨地點:宿城區(qū)龍河鎮(zhèn)羅圩鄉(xiāng)。
2.3 交貨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簽訂后60日歷天內全部交付并設備安裝調試完畢。
2.4 質量標準:合格。
2.5 合同價款的支付時間、方式:合同簽訂后,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合同價款10%的預付款擔保后,發(fā)包人支付合同價款的20%作為預付款;設備全部到場并安裝調試完成后付至合同價款的60%;竣工驗收合格并尾水達標后付至合同價款的80%;審計結束后付至審定價的97%,余款待質保期滿后無質量問題按審定價一次性付清(無息)。
2.6 本次招標貨物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如下:
宿城區(qū)龍河鎮(zhèn)羅圩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包含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包括人員費用、水電費、藥劑費)、售后等。設備主要包括廠區(qū)內強電系統(tǒng)的太陽能光伏系統(tǒng)、配電箱(柜)、燈具、電線電纜以及電動閥門控制系統(tǒng)等采購及安裝,自控系統(tǒng)的電子圍欄、控制電纜、控制設備、監(jiān)控系統(tǒng)、輸入輸出設備等采購及安裝,工藝系統(tǒng)的閥門管件、過路桁架、脫水設備、料倉設備、除臭材料、各類的泵及攪拌機等相關設備采購安裝。智慧水廠信息化軟件、水廠軟件組態(tài)軟件更新以及應急等污水處理設備技術服務等,具體詳見貨物清單及圖紙。
3.資格審查方法本項目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4.評標方法本項目采用評標方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綜合評估法,其中技術標部分是否采用遠程評標: □是 ?否
具體評標細則如下:
(1)投標報價(45分):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 A(當 7 家≤有效投標文件<10 家,去掉其中的1個最高價和1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 A;當有效投標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2個最高價和2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 A)。評標基準價=A×K,K 值在開標前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 95%、96%、97%、98%、99%、100%;投標報價與基準價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上述的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異議、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但評標過程中的計算錯誤可作調整。
(2)技術響應(30分)
(3)商務響應(5分)
(4)其他評分因素(20分)
5.投標人資格要求5.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5.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5.3.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監(jiān)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利害關系的關聯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