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中央農業(yè)生產(chǎn)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防災救災第九批)物資采購項目(第二批)采購公告
高郵市農業(yè)農村局關于2023年中央農業(yè)生產(chǎn)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防災救災第九批)物資采購項目(第二批)的詢價采購公告受高郵市農業(yè)農村局的委托,江蘇棟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2023年中央農業(yè)生產(chǎn)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防災救災第九批)物資采購項目(第二批)33.6%井岡?嘧菌酯懸浮劑、40%氟環(huán)?稻瘟靈懸浮劑實施政府采購,本次采購采用詢價方式,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項目概況
2023年中央農業(yè)生產(chǎn)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防災救災第九批)物資采購項目(第二批)的潛在供應商可在“高郵市政府采購網(wǎng)”、“揚州市政府采購網(wǎng)”、“江蘇省政府采購網(wǎng)”自行免費下載采購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GYDDX-20231102
2.項目名稱:2023年中央農業(yè)生產(chǎn)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防災救災第九批)物資采購項目(第二批)。
3.采購方式:詢價。
4.預算金額:包一:33.6%井岡?嘧菌酯懸浮劑:50.8萬元、包二:40%氟環(huán)?稻瘟靈懸浮劑:23.55萬元。(本項目分2個包 ,供應商可以投標其中的二個包,但只可按包
一、包二的順序中其中一個包)、(本項目先開包一 ,再開包二)。
5.采購需求:見采購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7日內供貨。
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詢價,聯(lián)合體中所有成員數(shù)量不得超過 / 名。
8.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chǎn)品參與詢價。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1.2 依法繳納職工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稅務、銀行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近三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障資金的繳款憑證或繳款證明)(供應商依法享受緩繳、免繳的提供證明材料)
1.3 供應商近三個月內任意一份依法納稅的繳款憑證(供應商依法享受緩繳、免繳的提供證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財務報告情況(成立不滿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1.6 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1.7 未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1.8供應商信用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