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寧波機場1號雨水泵站東南側地塊合作方引入項目(項目名稱)招標人為寧波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為:浙江華域高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自籌,出資比例為100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 件,現(xiàn)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招標內容和范圍2.1 招標內容和范圍:寧波機場1號雨水泵站東南側為機場綠地,面積合計約6000.01㎡,地鐵2號線從場地內下穿,F(xiàn)處于空置狀態(tài),為充分利用機場土地資源優(yōu)勢,實現(xiàn)國有資產(chǎn)保值增值,提升機場公司資產(chǎn)收益,擬按新能源充電站配套臨時設施的形式實施1號雨水泵站東南側地塊新能源充電站建設和配套商業(yè)開發(fā)。擇優(yōu)引入一家經(jīng)營單位負責地塊新能源充電站等開發(fā)及經(jīng)營,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服務標準及要求”;
2.2 合作期: 6 年,具體詳見合同。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作為證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以投標截止日在“信用中國網(wǎng)”查詢結果為準);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以投標截止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查詢結果為準,時間以法院判決書判決時間為準);
④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需提供下列四項證明材料中任意一項:
1、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稅務事項通知書》;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3、打印投標人電子稅務局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網(wǎng)頁);4、其他可證明投標人為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材料;
3.2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3被列入浙江省機場集團供應商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5年04月18日 09時00分至
2025年04月24日 17時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標文件收取工本費人民幣 500 元整,售后不退。
工本費支付方式(匯款時請備注項目及投標人單位名稱):